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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品牌新法将出 或禁厂商涉经销
2009-11-27 12:06:28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 】 浏览:184次 评论:0
    在协助商务部修订新版《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称《品牌管理办法》)的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最近又提出了一个新的建议,即把“产品供应商、供应商股东及关联方不应成为汽车经销商”的内容列入新版《品牌管理办法》。

    “我们已向商务部提出了相关建议,但最终是否会被采纳还是未知数。”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秘书长沈进军向本报透露。

    这条建议有明显的指向性。奔驰中国的股东之一利星行在中国还同时经营着40多家奔驰经销店,丰田汽车的股东之一丰田通商在中国也参股、控股了大量丰田经销商,除此之外,一些汽车厂家甚至还直接设立了直营经销店。

    “对于其他经销商,尤其是独立经销商来说,这种状况显失公平。”沈进军表示,产品供应商、供应商股东及关联方从事零售,较其他经销商有明显的优势,尤其是在目前汽车业厂商与经销商关系已严重失衡的情况下,十分不利于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沈进军希望能通过新版的《品牌管理办法》来改变这种状况。据知情人士透露,修订后的新办法即将在年内出台,最迟不超过明年上半年,但这一消息尚未得到官方确认。

    艰难维权

    尽管像利星行这样直接持有奔驰中国股权的经销商集团并不多见,但汽车厂商通过各种方式渗透终端销售渠道的趋势正日益明显。

    “丰田是最典型的。”据资深市场人士透露,与丰田汽车有股权关系的丰田通商已经参股或是控股了大部分一汽丰田和广汽丰田的经销商,它甚至还秘密收购了一些难以为继的丰田经销商,并将其改变为丰田汽车的厂家直营店。

    “除丰田外,很多汽车厂商也都在暗箱操作搞直营店,这些直营店享受不同于普通经销商的商务政策,甚至连进货价格也会优惠不少,而那些利益受到损害的经销商由于维权无门,多数只能对‘潜规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上述人士表示。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奔驰经销商告诉记者,利星行、仁孚行等经销商集团有着独立经销商无可比拟的优势,它们可以通过旗下几十家经销店的联合采购,获得厂家额外的返点和更多的扶持政策。

    “举个例子,如果一家店每月从厂家进100辆车,厂家给的返点会很低,但如果是10家店联合起来采购1000辆车,那么厂家对每辆车的返点就会提高很多,这样一来,不仅每家店的单车销售利润大幅提高,而且跟那些返点较低的经销商比,其产品价格也会更具竞争力。”上述经销商表示。

    此外,作为奔驰中国的股东方之一,利星行还会享有其他经销商难以比拟的资源优势和返点优惠,这难免会对其他奔驰独立经销商带来更大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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